考核包括面谈、试讲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分部门、学校两级考核,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均为60分,保留一位小数,在进行分数评价的同时,明确是否同意录用。未通过部门考核的(分数低于及格线或同意录用的票数未达到评委数一半以上)不进入学校考核,通过部门考核的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并以不超过岗位计划人数的2倍数量进入学校考核,学校考核的评价办法与部门考核相同。考核成绩按照部门考核占60%与学校考核占40%加权计算得出,未通过学校考核的不计算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www. tjuf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学院(部门)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应在学校指定的天津市三甲综合医院体检部门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的要求,在考察环节我校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确定拟聘人员后,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1日前符合我校报到条件并完成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一个月),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考核之后各环节若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安排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委网站(http://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财经大学门户网站(www.tjuf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22-88186155(王老师 钱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