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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2021年5月人事代理招聘工作人员38人公告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 发布时间:2021-05-10 20:04:03 |  访问:25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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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川北医学院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数名。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按照《川北医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川北医发〔2018〕106号)执行。我单位面向社会招聘38名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川北医学院网[https://www.nsmc.edu.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主要职能
川北医学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234号人才培养、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推进文化传承和创新

川北医学院简介

学校为四川省教育厅举办的公立高等医学院校,坐落在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三国文化发祥地——南充市,现有顺庆和高坪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学校前身是1951年创办的西南区川北医士学校,1965年升格为专科,1985年升格为本科,定名为川北医学院。2005年开始招收留学生,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2014年成为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16年获批四川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顺利通过了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8年顺利接受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学校始终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办学精神,秉承“敬业、博爱、求是、创新”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为生命”的办学思想,现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体,医、文、管、法、工、教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高等医学院校。

其他详细情况请查阅川北医学院网站(www.nsmc.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含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并完全符合附件一:《川北医学院2021年5月人事代理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1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的招聘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及人事代理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在职工作者须先征得现工作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人事代理招聘名额为38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心理测试、打印准考证

本次人事代理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川北医学院官网中的川北医学院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pta.nsmc.edu.cn/),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09:00至5月16日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人事代理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在报名前必须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川北医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川北医学院2021年5月人事代理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川北医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1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川北医学院负责进行,2021年5月10日09:00至2021年5月16日24:00考生提交考试审查资料。考试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2021年5月18日在川北医学院网站公布。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参考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川北医学院人事处邮箱:cbyxyrscrsk@163.com以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川北医学院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川北医学院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由川北医学院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提供,其他岗位不需要提供);

⑤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三个月及以上未就业人员(含自由职业者)或个体户,应提供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自由职业者证明材料)或个体户证明证明材料。

⑥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如岗位要求提供的临床类执业医生资格证、英语cet证书、检验医师资格证或检验技师证、硕士研究生专业及研究方向的书面证明、本科专业情况等)。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考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考试费的报考者,规定时间内在川北医学院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

(三)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考试1科缴费80元。通过网络报名的报考者,于2021年5月10日09:00至5月16日24:00通过川北医学院计财处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微信缴费流程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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