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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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薪酬待遇
考察合格后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办理聘用手续,享受非事业编合同制小学教师待遇。
三、应聘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政治立场坚定,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善于团结合作,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奉献精神,有扎实的专业素养、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
3、国家统招类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学科要求。
4、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乙及以上(语文教师须达到二甲及以上);具备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
5、年龄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及博士、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具有信息技术专长的教师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不得参与招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有违反师德行为的人员。
五、招聘流程
1、应聘报名。满足报名条件者可将《劳务派遣岗位应聘人员信息表》及个人相关材料(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行业资格证、荣誉证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压缩包格式,并以“姓名 **学科 联系电话 教师人才网”命名)。每人限报一岗,超报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初选。7月5日,学校根据岗位申报择优确定面试考察对象。
3、面试考察。7月8日,学校组织面试考察,主要考察岗位适应性及综合素质,面试考察由无生试教和答辩两个环节构成;艺体类面试考察由试教、答辩、技能测试组成。通过初选的应聘者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来校面试考察。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合同签订。面试拟通过人员经体检合格且无异议者确定为录用人员。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合同,与我校签订《上岗协议》。
六、其他事项
1、为确保信息沟通顺利,应聘者请认真核查个人联系方式,如有更新应及时告知学校联系人。
2、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实或其他违规现象的,终止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