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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鞍山数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面向央企、市属国企及高新区全区公开选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5-21 09:44:35 |  访问:272

为充实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鞍山数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工作力量,满足公司业务需要,经研究,现面向央企、市属国有企业及高新区全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央企、市属国有企业及高新区区属工作人员(不包含社区工作者、公益性岗位及工勤人员)。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选聘共10人,包含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具体岗位和数量详见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作风优良廉洁自律,责任心强,热爱工作,有吃苦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

2.符合对应岗位的岗位要求。

四、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24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鞍山数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面向央企、市属国企及高新区全区选聘工作人员的人数、岗位要求等相关事宜可通过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查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8:00时至2024年5月26日24:00时。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选聘人员可通过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查询审查结果。选聘人员可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

报名邮箱:1179491881@qq.com;咨询电话:18842051999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扫描件见附件1;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任职年限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材料;

(5)符合选聘范围证明;

(6)附件2:选聘承诺书(本人签字及日期都需要手写)。

选聘需按照报名材料的序号扫描后进行排序描成一个PDF文件,在报名时,按“本人姓名+联系电话+报考岗位”命名的压缩包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注意事项

1、选聘采取面试组评议的方式,通过评议人员列为选聘对象,并由选聘对象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选聘者自负,限期无法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选聘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选聘者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选聘者自负。

4、被选聘人员在鞍山数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至少服务1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被聘人员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被选聘人员中企业编制身份人员需由选聘对象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并与鞍山数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他身份人员原有身份及劳动关系保持不变。

五、选聘程序

(一)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鞍山数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照公告要求和报考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面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向报名人员说明理由。

各选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如应聘人员不足2:1的,经研判应聘人员确实表现优秀的,可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开展考试考核工作。

(二)面试

面试组织部门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情况,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1、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报考者要按照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身份证件,核验身份。

2、成绩查询。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面试组织部门通过考录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应在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和复检医院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由招聘方委托相关医疗机构,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四)公示

拟选聘人选确定后,在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选用的考生,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试岗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六、纪律与监督

1、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选聘期间,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特别提示

在选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选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选聘咨询:(8:30-17:30)

报名咨询电话:1884205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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